那一年,杏花微雨,秋意寒爽,我初入大学校园,遇见了他。 那时候的他,我记得十分的清楚,身着一身干净素白的衬衫,整个人笔直挺拔,健硕精干的身子,有着绝世的容颜,只一眼,我的心,就认定,他就是我要共度余生的人。 只那一眼,便注定了我的沉沦。 以后,不管他在哪里,我的眼睛,都会不由自主的转向他,带着娇羞,带着胆怯,带着小女儿的雀跃和欢喜,只要他似有若无的看我一眼,我便觉得,整个世界,都鲜活了,都敞亮了,就连最讨人厌的法律,在我的眼睛里,也变成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。 后来,他问我,我为什么喜欢法律,我淡淡一笑,轻声告诉他,我不知道,其实,我内心的深处,真正想的告诉他的是,我喜欢他,然后,才喜欢上了法律。 那些天,我每天,像是打了鸡血一样,整个人,充满欢喜,每天,都会按时上课,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,也为了能时常见到他,和他说话,我毛遂自荐,当上了班里的班干部,只为了在布置任务的时候,听他迷人的喉咙里,发出一句磁性的“嗯”,或者看他不屑的拒绝。 即使是他的拒绝,都是带着光的,我承认,那个时候,自己被这个少年,迷住了。 后来,爸爸看出了我的郁郁寡欢,患得患失,他鼓励我,让我勇敢的去追求,我摇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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