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尾 吴宪突然发觉了一件事情,整个局似乎是凶手故以做给自己来看的。 那么谁最有可能完成这个任务呢? 假定,或者当天的楚墨根本没有回到家里就已经遇害了呢? 越是这样想,吴宪的思路就越发的清晰,他调开了当晚酒吧的监控录像,终于找到了那天楚墨所乘坐的那辆出租车。 “那个家伙好像是在富民路下的车吧。” 吴宪根据司机所说来到了富民路,那里距离楚墨的家还有大概十五分钟的距离。 一个醉汉怎么会不在自己的家门口下车,吴宪询问了司机,那个司机交代说是楚墨的朋友告诉的他下车地点。 方桦时看似无懈可击的证言也终于出了问题,可他又是怎么做到让楚墨出现在回家的监控录像低下,而自己又有完全的不在场证明呢? 从富民路到楚墨的家有十五分钟的路程,对一个醉汉来说可能需要二十分钟来走完。 看来剩下的问题只能由吴宪来亲自问方桦时了。 “你为什么让楚墨在富民路下车?” “那里有一家药店,他每天都要去那里买药。” 方桦时笑了笑,从容的回答道。 这种问题难道不可笑吗?对于一个死人来说,你怎么回答都是死无对证。 “...